江苏无锡2015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8日至23日
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周日)。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5月23日
2.网上报名方法: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gov.cn)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考生请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28日。
4.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7月14—15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广瑞路2号1楼40、41号服务窗口);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7月15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6元。
(二)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的专业工作及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持报名表、往年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要做好此类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各报名点于5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请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发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考试大纲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