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宿迁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6日至21日
内容摘要: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先审核后缴费,报名工作从5月6日开始,截止到5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21日、22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于5月28日。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完成后方视报名成功。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考务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周日)。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先审核后缴费,报名工作从5月6日开始,截止到5月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21日、22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于5月28日。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完成后方视报名成功。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审计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网上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网()”。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等待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到现场资格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三步流程即为报名成功。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于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审核,审核地点: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市考鉴中心办公楼一楼东大厅。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和本年度报名表(要有单位从业证明印章)到资格审核现场,可申请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确认无误后无需再提供其他备审材料。
(四)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考试大纲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九、其他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查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或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