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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17年审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沈阳人社局 2018-05-18
普通

辽宁沈阳2017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29日、30日、31日,考试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证书!

关于发放2017年度审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度沈阳考区审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5月29日、30日、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2018年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自2014年起考生在沈阳考区备考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在以下时间补领证书。

月份 办理日期
1月 2018年1月24、25日
2月 2018年2月27、28日
3月 2018年3月28、29日
4月 2018年4月25、26日
5月 2018年5月30、31日
6月 2018年6月27、28日
7月 2018年7月25、26日
8月 2018年8月29、30日
9月 2018年9月26、27日
10月 2018年10月24、25日
11月 2018年11月28、29日
12月 2018年12月26、27日

特此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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