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行政诉讼的起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15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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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起诉
1.程序:
(1)复议选择型: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前置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具体程序:
(1)先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直接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3.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