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26
普通
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初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计税依据
1.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 |
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价外费用不包括 |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
2.计算: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注意」零售业、普通发票、价外费用表示销售额为含税数。
3.特殊销售额的确定
折扣销售 |
一张发票,按折扣后;另开发票,按全价 |
以旧换新 |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
还本销售 |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
以物易物 |
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项税额,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进项税额 |
包装物押金 |
(1)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