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预习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15
普通
2018年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7年审计师教材,整理的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1.含义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内容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①出租指经营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②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出租的土地或建筑物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可以转租。
③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建筑物)。
3.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3)转租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
4)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
5)闲置土地
二、计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需要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
2.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公允价值模式核算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核算;
2)成本模式核算的,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纠错责任编辑: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