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CFA > 考试动态 > 政策新闻

北京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房租上涨过快可实行租金指导价

普通 来源:证券日报 2021-08-25

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提出,要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即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立足于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针对租金上涨过快进行的一系列调控措施有望从根本上杜绝资本快钱对于行业的侵扰。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长租公寓、租金贷、短租房等“租赁+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现有法律文件层级和内容与现实需要的不匹配问题日益突出,急需通过地方性立法加强住房租赁的顶层设计,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条例》既是落实党中央“房住不炒”的举措,也是完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的需要。

具体来看,在租赁服务方面,《条例》明确提出,将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和监督。一是设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准入条件;二是加强企业行为监管,包括规范信息公示和房源发布、控制资金池、实行合同网签等;三是强化网络平台的信息核验责任;四是管控租金贷,如住房租赁企业以隐瞒、诱导、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的,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注销备案,构成金融违法行为的,由金融监管部门给予处罚。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对记者表示,《条例》对于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租金的时间和数额进行规范,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的运营,更好保障承租人实际支付租金本身的安全性,避免了由于部分租赁企业运营不善而导致的承租人权益受损等情况发生。

另外,《条例》还提出,要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制度,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整体上看,《条例》着重强调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行业监管,有利于住房租赁开发运营企业进行精细化运营管理。”在赵然看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制度,纳入全市信用体系”这项内容,未来将重塑行业发展。即在信用体系下,住房租赁开发运营企业将被严格约束,倒逼形成精细化运营,从根本上提高行业、企业的运营效率,最终促使行业形成稳定可持续的收益率水平。

在增加市场供给、调节供应结构方面,《条例》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出租住房,稳定租赁关系,稳定租金水平;鼓励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此外,《条例》还鼓励商业银行为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提供期限匹配、利率适当、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CFA优享/旗舰面授班

CFA优享/旗舰面授课程

实时互动 备考无忧

了解详情大学生专享

CFA课程试听

CFA课程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