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建设用地的补偿和安置

2016-02-15 14:37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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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

第六章 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建设用地的补偿和安置

 
补偿数额
发放对象
土地补偿费
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提示: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
被征地单位
提示:用于劳动力安置和生活补助
 
 
 
安置补助费
1.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解释】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本人

  相关链接2016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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