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行政责任种类
2016-01-13 14:3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为了帮助参加PV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知识点:行政责任种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种类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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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责任、国家公务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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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所涉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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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行政责任、外部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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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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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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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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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罚(警告)、财产罚(罚款、行政赔偿)、身份罚(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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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责任
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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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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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 |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
提示:
(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罚金、没收财产是刑罚。
(2)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