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
2016-01-13 13:42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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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知识点: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征
1.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经过法定期间,即发生权利功效减损的法律后果
2.特征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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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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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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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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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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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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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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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2)海上拖航合同; (3)共同海损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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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发生油污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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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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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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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 |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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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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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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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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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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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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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因素:
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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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
(暂停键) |
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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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因素: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
诉讼时效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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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归零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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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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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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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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