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84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73.89%
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8000万元,已知该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建造成本3000万元,其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其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已经全部付清,已知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的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600
B.681
C.708
D.7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收入总额=80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000+3000+8000×5%×(1+7%+3%)+(1000+3000)×10%+(1000+3000)×20%=5640(万元)
增值额=8000-5640=2360(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2360÷5640×100%=41.84%,适用税率3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360×30%=708(万元)
【点评】题目这里主要考查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房企准予扣除的项目总结为五项,分别为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转让环节的税费和加计扣除。这是比较典型的一道题目。做错的同学可以多做几遍,加深印象。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