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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错题点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取回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6-16

【专家错题点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取回权

  2015年5月26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 129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 43.16%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权利人只能通过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B. 取回权利的行使通常限于取回原物

  C. 如果该财产已经毁损灭失,取回权消灭

  D. 权利人能否行使取回权,由管理人决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取回权。对特别取回权,出卖人(只要)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

  点评:本题考核取回权。首先应注意审题,题干问的是说法错误的,没有看清题目,是很多人做错的原因。对特别取回权,出卖人(只要)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如出卖人取回权,属于特别取回权,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所享有的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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