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贾某与李某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贾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死亡,则贾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居住”。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租赁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该租赁合同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C、该租赁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D、若李某在合同签订第二天将贾父杀害,应视为条件不成就,贾某无须履行该租赁合同
E、若不知情的第三人霍某在贾某、李某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将贾父杀害,应视为条件不成就,贾某无须履行该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生效。该租赁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而非附期限的合同。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所以选项C正确。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选项D中,当事人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贾某无须履行该租赁合同。选项E中,条件的成就非因当事人的不正当行为促成的,而是不知情的第三人促成的,视为条件成就,贾某应履行该租赁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2014-07-12)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每日一练(2014-07-12)
正保会计网校
2014-07-12
推荐栏目:注册税务师考试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