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2)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股东资格自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取得,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不是股东资格的取得要件;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对抗效力。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财务成本管理》(2017-01-06)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17-01-06)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包括网校精编题目测试和历年试题测试两大部分。注册学员登录后系统记录做题结果,方便您随时查看在线测试记录,让您的复习备考更加科学有效。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应试能力,正保会计网校除了开设每日一练,还有机考模拟系统、移动班、题库、考点汇编电子书等多种形式的试题练习中心,通过这些试题练习,可以从各个层次和角度深入了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6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