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7月2日
8月13日前
9月7日至9日
10月31日前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注:2016年,网校经电话咨询财政部获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自2000年颁布后暂未发布新文件,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需要定期登记。此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