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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主持董事会会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26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练习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3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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