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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20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练习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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