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单选题:质权的实现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03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质给乙,担保乙与丙之间的债务。当债权到期时,丙无力偿还乙的钱,于是乙按照合同约定将该摩托车变卖将该价款优先受偿。此时( )。

  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

  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

  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丙追偿

  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讨论>>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3中级-畅学旗舰班

15位师资全享 4小时内答疑

热门课程了解详情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zhongj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