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单选题: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01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非因故意而出具了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