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VIP夺魁尊享试学课
  • 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收购本公司股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6-26

    应战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们要有坚定的毅力和必胜的决心!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路上,网校与你同行!

    202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知识点:收购本公司股份

    (2016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点评】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属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会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516 4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