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 北京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月31日前完成

    普通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2019-10-12

    北京公布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279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