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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追索权的范围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20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练习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    )。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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