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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行使抗辩权的事由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20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练习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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