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股东(大)会(10.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28
普通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5时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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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E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