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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频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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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4初级经济师考试仅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此时再去翻书就太浪费时间了,网校特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2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频考点,考前高效记忆就看它了!

第七章 财产和行为税制度

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1.纳税人: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全民:经营管理单位。

(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集体单位和个人。

(3)出典: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产权未确定,租典纠纷未解决: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5)融资租赁的房产: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3.税率:比例税率

(1)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

(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提示】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声明: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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