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收政策法规回顾(截至5.16)
·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明确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对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作出明确。
·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5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表式见附件),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明确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对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征管问题作出明确。
·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明确了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
·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发布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明确了相关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发布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发布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7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4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就在全国范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作出明确。
·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
·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53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
·铁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
4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5〕46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明确
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明确了相关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