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开票到底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16-06-13 09:46来源:江苏国税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经税务总局明确,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除此外不需提供其他证件资料。
如果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经税务总局明确,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除此外不需提供其他证件资料。
如果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