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2016-03-10 09:45来源:北京国税
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
(一)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二)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为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
(三)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限:
(一)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二)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为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
(三)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