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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2014-12-19 09: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问:土地使用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答: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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