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重庆:10月起开征个人房产税

2015-10-08 08:56来源:央广网

内容摘要:重庆国庆起开征个人房产税 单价超1万3住房需缴

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昨天(9月28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将于下月启动,10月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征收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展开剩余部分

税务部门解释税率称,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

重庆市于2011年1月开始试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的。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