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风险管理 > 风险控制

打字社的广告设计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来源: 厦门国税 2014-07-01
普通

  问:打字社的广告设计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因此,打字社的广告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