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多项税改稳步推进 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

2015-07-28 09: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通报会。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营改增”、卷烟消费税、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在通报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展开剩余部分

一是“营改增”半年减税1100多亿元。今年是“营改增”第四年,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做好已试点行业的改革实施和跟踪问效的同时,积极做好剩余行业改革的准备。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4万户,占18.47%,小规模纳税人415万户,占81.53%。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4848亿元。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与财政部门一起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序推进改革,缜密细致做好征管工作,确保“营改增”平稳推进、圆满完成。

二是卷烟消费税改革初见成效,控烟与增税双赢。今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在批发环节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看,卷烟批发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63.4亿元,同比增加34.3亿元,增长118.13%;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8亿元,为净增长。两项合计增收40亿元。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采取了提税顺价方式,卷烟批发价格普遍上调6%,零售价相应推高。根据卷烟商业批发企业纳税申报的情况测算,今年5月10日至31日,卷烟商业批发环节销量同比减少15.9%,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重效应。

三是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政策目标较好实现。今年上半年,在落实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稀土、钨、钼资源税费改革和调减铁矿石资源税政策顺利实施。

——煤炭资源税改革。今年上半年,25个产煤省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181.64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125.97亿元。按照上年同期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减少涉煤收费基金177.8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下降22%,吨煤减负3.10元,全国煤炭销售收入资源税费负担率从7.42%下降到5.77%。

——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今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情况看,全国稀土资源税入库5.31亿元,比从量计征增收3.42亿元,增长1.8倍。钨精矿资源税入库4474万元,比从量计征增收964万元,增长27%。钼精矿资源税入库9014万元,比从量计征减收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钼精矿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下降13%。

——铁矿石资源税减征。自今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全国铁矿石资源税减征3.8亿元,支持了铁矿山企业的发展。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