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福利的审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6
普通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收入,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同正常的商品销售。
(2)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公司将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在计提折旧或缴纳租金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2.常见的舞弊
企业不计提或少计营业收入,或是违规进行折旧、租金的处理,多计或少记当期成本费用。从而调节当期利润和透漏税金。
3.执行程序
(1)检查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检查是否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2)检查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3)检查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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