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财务主管 > 内部控制

内审之复核法

来源: 智库 2011-01-18
普通

  复核法是指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重复性验算的方法,即对会计记录中所有通过计算或汇总形成的数据,按原计算方法重新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与被查单位原计算结果进行对照,以验证被查单位会计记录是否正确。

  采用复核法既可以顺复,也可以逆复。顺复是按原来计算过程重新计算、复核。逆复是按与原计算顺序相反的顺序重新计算、复核。无论是通过顺复,还是逆复确定的数据,都可为会计资料的进一步检查提供客观、真实的前提条件。

  1.复核原始凭证。复核原始凭证时,应重点复核原始凭证上记载的数量与单价的乘积是否等于金额,各分项金额之和是否等于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2.复核记账凭证。在复核记账凭证时,重点复核借方金额合计是否等于贷方金额合计,记账凭证的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等。

  3.复核会计账簿。在复核会计账簿时,重点复核账簿记录中各项发生额之和是否与发生额合计数相等,期初余额加减借贷方发生额后是否等于期末余额等。

  4.复核会计报表。在复核会计报表时,重点复核会计报表中各项目数字之和是否等于小计、合计或总计数,表中百分比、比率值及其他指标的计算数值是否正确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