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常用的查账法
(1)顺查法与逆查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方法按审查顺序与会计核算的处理程序的关系可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①顺查法。又称为正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的处理顺序,依次对证、账、表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特征:一是从审查原始凭证出发,着重审查和分析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二是审查记账凭证,查明会计科目处理、数额计算是否正确、合规;三是审查会计账簿,查明记账、过账是否正确,核对账证、账账是否相符;四是审查会计报表,查明报表各项目是否正确完整,核对账表、表表是否相符。
其优点是审查全面而仔细,可以避免遗漏,做出较准确的审计结论。其缺点是面面俱到,不能突出重点,工作量太大,耗费人力、时间太多。因此,该方法一般用于管理特别混乱、业务量很少的单位或已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单位或特别重要、风险大的审计项目。
②逆查法。又称为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按照与会计核算相反的处理程序,依次对表、账、证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特征:一是从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出发,从中发现和找出异常和有错弊的项目,据此确定下一步审查的重点;二是根据确定的可疑项目,追溯审查会计账簿,进行账表、账账核对;三是进一步追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证证核对,以便查明主要问题的真相和原因。
逆查法的主要优点是能从全局出发,从大处着手,抓住问题的实质,又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其缺点是不能全面地审查问题,易有遗漏,难以做出十分准确的审计结论。因此,一般不用于对某些管理非常混乱的单位的审计,以及某些特别重要和风险大的审计项目。
(2)审阅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内容及经济计划、核算、决策和其他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和研究。审阅的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查阅。其中会计凭证的审阅,一方面是形式审查,查看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备,有无涂改迹象,有关人员的签章、财务专用章或收付戳记等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是实质审查,查看摘要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一致,记账凭证上有关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正常、业务活动有无异常,等等。在会计账簿的审阅中,明细账和日记账是审查的重点,对容易发生错弊的账户如往来账、费用账等,审阅时应特别予以关注。会计报表的审阅,主要审查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项目及数据的增减变动有无异常现象,被审计单位的重大会计事项如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是否在报表的附注中充分揭示等。另一类是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和相关资料。
(3)复核法。又称复算法或验算法,是指通过对有关数据的重新计算来验证数据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方法。被审计单位的书面资料中有许多数据是通过一定运算求得来的,通过这种方法可查出数据失真是因工作人员疏漏或是故意舞弊而造成的。
审计人员在运用复核法时,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善于抓重点。一般来说,只对那些对审计目标有较大影响的或是认为有疑点而进一步澄清的数据进行复核;二是小心谨慎,不放过任何一点细微的差异;三是运用一定的符号,以便识别哪些项目已被检查。
(4)核对法。其主要内容有:一是证证核对;二是账证核对;三是账账核对;四是账表核对;五是表表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