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修补好资金监管的“第一扇破窗”
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过这样一项试验: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放在某市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则停在杂乱的贫民街区。他把停在贫民街区的那辆车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车在一天之内就被人偷走了,而放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摆了一个星期也无人问津。于是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过了几个小时车就不见了。在此项实验的基础上,美国预防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而去打坏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破窗理论”揭示了一个朴素而重要的道理:环境具有强烈的暗示和诱导性,必须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破的窗户玻璃”,否则很容易引发严重后果。“破窗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企业的资金监管。
完善制度,使“窗户”无懈可击
及时修补好资金监管的“第一扇破窗”可以说是一项“一揽子”工程,需要综合整治。当出现了第一扇破窗后,领导者不能听之任之,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补救,找出“资金监管制度大厦”第一扇窗户玻璃被打破的缘由,并及时修补制度上的漏洞,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第二扇、第三扇玻璃相继遭到破坏。为解决货币资金监管制度存在的潜在问题,应完善并细化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行为;抓好人员素质教育,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使“窗户”无懈可击。
严惩“破窗”的第一人
破窗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在这种“环境的暗示和诱导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更多的人违章运作,致使资金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在资金监管方面必须严惩“破窗”的第一人,加大调查取证与追究力度,加大行政和刑事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触动第一个破窗者的切身利益。坚决维护资金监管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因为“第一扇破窗”而破坏了企业完好的“一辆车”。严惩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错误的人,更重要的是告诫准备犯错的人和未犯错的人,越过“警戒线”会有严重的后果。
加大执行力,扎紧“篱笆缺口”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资金监管制度也是如此。制度再完美也不能阻止人们做坏事,只有被有效执行才能看到它的生命力所在。如果执行不严格,就如车窗的一个“破洞”,打开了“缺口”,他人群起而效之,“缺口”就会越来越大。有位学者曾说过,一个二流的制度如果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其结果胜过一个的制度却只得到中等执行力度的配合。这一语道破了执行的重要性,在资金监管中,一个规范的制度得到有力的执行,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第一块玻璃被打破,即便是第一块玻璃被打破了,也能保证其及时得到修补,从而避免第二块玻璃被打破。当然,在强调事前控制的同时,并不排斥事后的补救工作,前馈控制与反馈控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小过错”也要“小题大做”
毋庸置疑,资金监管中对于“小过错”也要尽早“小题大做”,以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正是及时修补好“第一个被打破的窗户”的明智举措。对待随时可能发生的一些“小奸小恶”,特别是对于触犯核心价值观念的一些“小奸小恶”,“小题大做”的处理是非常必要的,当前一些金融企业大案要案居高不下,很多是对资金的日常管理粗疏而引起的,要做到对大案要案的预防,必须要对“小过错”“小题大做”,这对整体问题的解决往往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