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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验资报告出笼的台前幕后

来源: 中国税务报 2010-01-11
普通

  震惊全国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制售假药案,牵出了出售假冒药用辅料的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同时牵出了为该公司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王五(化名)。最终,王五被法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罚金1万元,其所在南京正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也被依法撤销。

  如此多的虚假验资报告怎么正好把王五抖搂出来了?社会上有些人认为,该所虚假验资报告的暴露有很大的偶然性。但笔者在参与事发后对该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后认为,问题的暴露有其必然性。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三方面:

  第一,执业态度不端正。该案例中,王五在未向银行寄发询证函的情况下,就在验资报告上加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及其本人和该所主任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印章,出具了500万元的验资报告,致使虚假出资的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得以成立。而去银行询证是验资的基本要求,是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常识。可见,问题出在执业态度上。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风险意识薄弱,将审计准则置之度外,将法律责任抛到脑后,不端正的执业态度断送了该事务所和王五的前程。

  第二,内部管理无章法。该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仅审计报告签字盖章这一环节就足以说明问题。为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那份虚假验资报告,虽然加盖了该事务所的公章以及王五和主任会计师的个人印章,但主任会计师并不知情,是王五擅自拿了主任会计师的印章?还是平时主任会计师就将其印章放在固定的位置供大家随便使用呢?由此可见,这样的管理方法,这样的管理水平,怎能保证审计质量?怎能防范审计风险?

  第三,质量控制不严格。从该所被抽查的几份审计和验资报告的工作底稿上看,虽然均有复核人员的签字,但均没有复核意见,每位复核人员仅在复核人签字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看不懂的代号。其中一份审计报告正好是王五和一位实习生实施完成的,但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却没有王五。在该份审计报告的工作底稿中,一级复核人员仅潦草地签了一个字,不是王五的签字,不仅检查人员看不懂,所里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人员也看不懂。最终,该所的解释是:复核人员是一位来了几天就走的临时工。后来笔者还是了解到实情,这是该所为迎接检查采取的“自行完善工作底稿”措施,由其他人员随便在工作底稿上签了个本来就不想让检查人员看懂的字,以为检查人员看到有复核签字就算蒙混过关了。这样的复核毫无意义,这样的质量控制形同虚设,根本难以控制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问题迟早会暴露。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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