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币种变更的验证
来源: 蒋志强
2009-09-17
普通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成立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币种一般不能更改。早期投资者有来源于为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等欧元区国家的,外商投资企业原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资本可能为该国货币币种的,由于欧元现钞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流通,欧元区的各成员国原流通货币从2002年3月1日起停止流通,欧元区的国家货币币种形式统一为欧元,现企业由于生产规模扩大等需要,经外资主管部门批准增加注册资本,其增加注册资本的货币为欧元,注册资本的货币币种形式也变更为欧元。注册会计师在办理该类外汇资本的验证时,首先应对该企业原注册资本已到位部分,根据其确定固定不变的兑换率,按原该货币与欧元的对价确认转换为欧元的金额,再对新增外汇资本投入部分进行验证。
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事项说明中,应披露被审验单位组建及审批情况、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审批情况、原注册资本折算为现注册资本(欧元)情况、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果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责任编辑: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