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如何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内部审计如何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避免损失浪费,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其经济效益显著,对单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审计的角度探讨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一、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不仅是基建部门的工作,也是内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目前内审部门在行使审计监督职能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国家对建设项目没有颁布对全过程要求审计监督的具体审计规定;第二,在建设项目审计中普遍存在重形式参与和工程结算事后审计,轻设计优化和概算;轻过程审计监督和预防;第三,管理不规范导致管理混乱和结算中纠纷等。
二、内部审计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必要性
建设项目不同于其他产品,具有施工周期长、价值大、交易在先、生产在后的特点,这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了困难,也对建设项目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审计,这不是预结算员审核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通过实施审计,为项目的建设提供监督、建议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各相关利益者履行职责;有利于拓宽和提升审计职能,有利于促进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工作对象和具体内容
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实质上就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是指建设资金的活动,是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即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等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及参与单位的相关经济行为。其目的是对技术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审核及经济评价;设计方案的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招投标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查;施工合同、进度款、变更洽商、设备、材料、索赔费用的监控和审查;工程结(决)的审查。
四、内审审计如何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大多数人手有限,无法关注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只能抓住主要环节重点控制,以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控制:
第一,加强设计阶段的审计监督。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寅吃卯粮。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很多单位重视施工阶段的审核,忽略了设计阶段。实质上设计阶段基本确定了建设项目75%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我们对设计阶段可以重点审查是否采用限额设计、方案优化等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审查设计合同中是否有对加强设计部门的责任感条款,明确设计人员不仅要对其所设计的方案负责,还应对设计的工程造价负责,因设计原因造成过多变更签证而造成大幅度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设计人员负相应的责任。从一开始就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避免事后纠纷。
第二,加强建设项目预算的审计监督。强化工程预算的审计监督,为防止因投标单位围标而导致中标价虚高,可以采取投标限价政策,即在预算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即为废标。在此前提下,预算便显得十分重要,预算太高无法达到控制目的,预算太低有可能导致“流标”。因此,审计部门对编制的每一份预算都应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便要求其调整。例如,某预算中几种材料在清单中未有任何说明,单价奇高,审计人员询问预算部门或招标代理,其解释是按进口材料预算的。该预算若不调整,中标单位即使提供价高质次的材料,发包方也难以追究责任。若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对标底进行二审。如某单位对建筑面积为8202平方米的办公楼委托招标代理编制项目预算为2200多万元,经委托咨询公司复审,定案金额为1800多万元;内部审计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把最高限价定为1600多万元,最后投标单位中标价为1300多万元。由此可见,审计工作已是全面、细致的,可以为单位节约资金,控制了工程造价。
第三,重视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及合同的审核。审查招标文件时,招标项目不同,招标文件的要件也不同。重点很多,作为审计监督,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应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介入的内容,抓住对投资金额影响较大,且事后审计难度较大,甚至出了问题也无法挽回的内容作为审核控制造价的要点。注重在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评标方法、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原则等问题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尽量细化商务、技术分的评分标准,以减少主观因素对打分的影响;尽量降低预付款比例,提高质保金的比例,清单外项目依据有关规范计价后,必须按中标价对预算价的下浮率下浮等。通过事前把关,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招投标的公正性,也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减少了合同洽谈中的分歧。
确定中标单位后,审计人员对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进行审核,尽可能排除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规避工程风险。比如对意思含糊不清、有分歧的合同内容,合同与招标文件相背离,合同前后矛盾,价格中未包含全部费用等暗藏陷阱的条款等情况认真审查,通过完善合同把风险降到最低,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第四,加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和工程内容的变化都将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这会给投资控制造成困难。审计部门应把工程变更签证作为建设项目全过程控制造价的重点。变更、增项是工程建设中难以避免的,但若太多、太大,加重了投资负担,使工程项目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特别是一些人为的随意变更,隐藏着诸多不规范行为。对于工程变更签证,应建立规范的变更程序,比如若确实需要变更的内容应说明理由,监理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对变更的工程方案进行论证,及时做出预算,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同时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否则任何变更都能使合同失效。由此规范变更程序,可以防止变更签证“满天飞”以及结算大大超预算的现象,控制了建设项目造价。
第五,加强工程结算的审计监督。竣工结算是审计工作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口。首先,应该重点审核工程结算的计量与确定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工程量的计算是工程结算中猫腻最多的地方,有的把已经算过的工程量改头换面,并计入其他工程量;有的把一个子目的内容进行拆分,再将拆开的部分重复计算;还有的只计算变更工程增加的部分,而减少的部分却不扣除。审计人员在审核工程量时,一定要通观全局,思路清晰,不要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要集中精神,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比如:某单位一条排水沟,监理签证为173米,审计人员实际测量长度为85米,多签了几乎一倍。事实证明,在有监理的情况下,审计的作用依然不容忽视。其次,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标准。施工单位对于定额子目和取费标准一向都是就高不就低,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仔细研读相关的文件,随时掌握费率变化情况及定额的适用期限,准确地套用适用的定额。如某建设项目,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全部钢筋按2004年第一季度的信息价计算价差,为钢材价格全年最高,而合同中的开工时间是2004年3月底。甲方根据合同中约定补付或扣减价差的条件是以施工期间与投标时期的市场价相对照,而第一季度只进行了基础部分的施工。经内审部门的审核,该项目核减了30多万元的工程款。
实践证明,通过审计对有效控制并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应该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既要从源头上把关,又要在施工、结算等环节上盯紧。只有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结合起来,将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单位各项建设的节支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