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五年发展目标明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等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第一个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既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殷切希望,也是对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
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五年要实现五大目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今后5年和相当一段时期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走势作出深入分析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意见》指出今后五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要实现五大目标。
第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重点扶持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国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努力形成20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要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同时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显著改善。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有效治理不当行为。
第四,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采用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进一步健全透明高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五,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通过制定和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诚信执业、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队伍。
财政部门将采取措施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政策,在优秀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外事外汇、税收政策、规范执业收费、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把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来抓,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职能。
第三,要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第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成员所或分所,重视发挥其窗口和平台作用,为增强境外业务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要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在境外投资促进、扶持、保障、服务、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在资质认可、信息咨询、市场考察和对外联络等方面予以帮助。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要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合理布局就是要促进形成大型、中型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格局。为此,需要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积极探索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需要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稳步扩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不断提高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需要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突出服务特色,重在做精做专,使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截至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过740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8.5万人,从业人员近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