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管理适用于审计成本管理
来源: 中国审计
2010-05-28
普通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扩大注册会计师服务品种,改变传统的品种单一的服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郝玉贵认为,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必然要求事务所加强质量——成本——定价管理,引进先进的成本理念。
2010年初,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颁布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办法》,提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进行分类管理。其中,政府指导价规定了审计定价的下限,即行业社会平均成本,明确了核定审计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要素内容。
因此,郝玉贵试图探讨将作业成本管理应用于审计成本管理领域。他认为,可将审计过程划分为若干个作业点,根据每个作业点的具体情况来归集资源的消耗,审计作业成本也是形成最终结果的中间成本。
郝玉贵经研究发现,作业成本法通过使用多个集财务变量与非财务变量为一体的成本动因分配作业成本,可以提供相对准确的产品成本信息,进而可以较为科学地进行产品定价决策,其中,主要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价格下限和合理的价格弹性空间。如果将审计服务产品价格上限设为Pb、下限为Pa.Pa是产品的最低价格,不低于变动和作业成本要求的价格水平,即价格的下限能补偿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成本和作业成本。
“作业成本法下的这一定价模型是适用于审计定价的。”郝玉贵说,作业成本法适用于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核定审计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核定,提供的更为准确的审计成本信息更加有利于审计定价的科学决策。但如何合理确定审计作业中心和成本动因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同时该模型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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