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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不增成本的增效法

来源: 中国会计报 2010-04-08
普通

  “如果不增加成本,企业就能够每年节省能源消耗,并从中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企业家们的这一假想,将因为节能服务行业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而得以成为现实。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即由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备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等一条龙综合服务,同时提供服务所需资金,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才从设备运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投资,获得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看上去很美”的节能模式眼下却往往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据了解,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面临项目融资难、第三方核查缺失以及市场规范等困局。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业内企业规模偏小,融资难题格外突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通过节能服务公司的第三方融资来撬动节能市场。项目运作之初,节能公司需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到后期才能回收获得收益。

  但据泰豪科技公司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公司多为中小企业,在金融系统尚未建立信誉,而节能项目不像一般的建设项目能形成抵押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评估部门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因而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泰豪科技率先进入合同能源管理领域,已有比较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在节能效益回收时,节能效果的评估也是一道难题。国内因为缺少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因而实施的节能工程多为“看得见,摸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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