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租车公司可否就油料费开具服务发票

来源: 读者上传 2010-10-21
普通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办公用车采用租赁的方式,出租方是一家服务公司。租赁协议上写明:租赁费5万元,油费3万元,保险费1万元,修理费1万元,合计10万元。服务公司只能提供服务业发票,请问油料费、修理费等取得服务业发票可以吗?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因此,服务公司为租赁汽车而向企业收取的油料费、修理费应一并作为租赁收入计征营业税,就收取的10万元一并向企业出具租赁发票是正确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