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企业如何办理开业登记
餐饮服务业中,不管是运营餐馆、酒楼、餐厅、招待所、或是运营茶楼、酒吧等,不管其经营规模的大小,首先都要进行工商登记,开具运营的资格证书,即营业资格证书。未有办理这些登记手续就开始进行运营的,是为无照经营,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一经查证是要受到一定处罚的。
所以在运营餐饮服务业的开始之时,首先要进行工商税务登记。而后,经营管理人员(开办人)要根据自己经营资金的多少,预计今后运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考虑,预先做出决定,选定经营的形式,即确定开办一家个体户类型的店铺,还是办理一个小型公司类型的餐馆、酒楼,这两者在办理手续和今后的核算纳税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一旦经营形式确定并运作起来,再去改变公司经营性质,将会遇到很大的麻烦,而选择的经营形式不合适,企业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一般说来,个体户性质的,其规模较小,故而办理的手续也相对简单;而公司类性质的,其运营规模较大,业务种类繁多,故而办理的手续也较为繁琐。
按《公司法》的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小型企业开业登记需到其开办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手续,其程序如下:
(1)公司名称的确定。
公司的开办首先要确立其独有的名称,此名称将作为其以后运营的有效称谓,具有法律的意义。像为新生婴儿选取美名一般,需要精心挑选,不与别家重复。然后将预先选取的公司名称送交工商局的名称审核部门,由工商局名称核准部门进行核实,察看有无重复的情况发生。如没有重复现象的发生,开办人可以领取到名称核准证明。拿到证明后,可在30天内进行公司注册登记的办理,否则就会出现名称核准材料失效的结果。
(2)领取注册登记表
在名称核准之后,将其送交工商有关部门,领取登记公司的表格,并提交开办公司的有关证明材料:
①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其中详细具体规格在工商部门就可以查阅得到,只须如实详细填写即可。
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为一个公司开设所必需的,在开办公司之时需要提交给工商部门,具体格式要按照工商部门要求详细列示。
③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开办人开设新的公司,需要上交工商部门有效的验资报告,一般是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验资,上交的验资报告也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此报告可以对公司的开立提供真伪的辨别作用。
④开办人的有效资格证明
在向工商部门提供有关材料时,还需要开办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确立其是否有开立的资格。所需提供的证明如身份证、待业证、下岗证、辞职证明等。
(3)开设临时账号准备注册资金
将领取的名称核准证明送到附近的银行开设临时的验资账户,开妥账户后将规定的最低限度资金存入。(现行有关条例规定,服务业公司最低资金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4)验证场地
除上述材料提交外,还需要工商部门对开办企业的经营场地进行审验,审验内容有房产证、租房合同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并由工商局工作人员验定场地后发给经营场地证明书。
(5)领取回执
将名称核准材料、公司(申报)材料、验资报告、场地证明属、投资各方的身份证等一起提交工商局的内资料,待工商局内资料科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发给受理回执。
如无其他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凭受理回执,带上申请人身份证,由本人前往领证窗口,缴注册资本0.1%的手续费,就可以领到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