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招待费是否可计入土地开发成本

来源: 2009-09-09
普通

  【问题】

  为土地开发而发生的招待费及招商礼品费是否能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是筹建期)

  【解答】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为土地开发而发生的招待费属于与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应按销售收入净额和规定比例计算,范围内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具体计算比例请参阅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

  招商礼品费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属于期间费用,会计处理请参阅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

责任编辑:zoe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