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银行结算账户七大注意事项

来源: 2009-09-02
普通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1)违反法规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违反法规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

  (6)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1~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1~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7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 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zoe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