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贷款发放的会计处理
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和借款凭证(见表1)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联,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第四联借据联代分户卡片,第五联退业务部门留存。
表1 (贷款) 借款凭证(申请书代借据)
单位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编号:
注:此联为贷款账户借方凭证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有无信贷部门的审批意见,各项内容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相符等。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银行发放贷款时,设立"贷款"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核算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对"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本金(合同本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实际支付金额)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银行根据传票登记贷款户和存款户。在第一联回单联上加盖转讫章后交给借款单位,借款凭证第四联(分户卡片)按贷款到期日先后顺序排列。
【例】20×7年12月31日,某银行顺至支行发放给润丰公司3年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信用贷款,合同本金2 000万元,年复利率5%,一次性按本金2.75%扣除手续费。则:
交易成本=2000 ×2.75%=55(万元)
贷款初始确认金额=2000-55=1945(万元)
设实际利率为i,则:
l945=2000×(1+5%)3÷(1+i)3
1945=2000×1.1576÷(1+i)3
1.1903=(1+i)3
i=6%
发放贷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润丰公司——本金 2000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润丰公司 l9450000
贷款——利息调整 5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