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
来源:
2009-03-26
普通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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