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列现金流量表之偿还债务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来源:
2009-08-13
普通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偿还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给其他投资者的利息。
【例】某企业期初应付现金股利为310 000元,本期宣布并发放现金股利600 000元,期末应付现金股利220 000元。
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宣布并发放的现金股利 600 000
加:本期支付的前期应付股利(310 000-220 000) 90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90 000
【例】某企业本期用银行存款支付长期借款100万元,利息10万元,本期无其他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相关的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该企业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应该是100万元,而不是长期借款本金与其利息的和110万元。因为企业本期偿还的属于因长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不在“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而应在“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在第二个例子中,由于本期无其他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相关的事项,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填列的数额应该是100万元。
责任编辑:文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