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出纳人员 > 票据

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注意事项

来源: 2011-01-07
普通

  承兑汇票和其他票据一样,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实务中要注意:

  背书签章应向右斜对角,第一栏内的签章应为汇票正面的收款人,同时,在第一栏的上半栏“被背书人”处写上第二栏要签章的公司名称。第二栏内的签章为第一栏的上半栏的“被背书人”,则此时,是一个向右斜的对角线

  盖章要注意:印鉴章只能在所在栏内上下出线,而不能左右出线,即,不能超出你所在的栏。

  现在很多公司在背书转让时,都为了省事,怕出错,都不填写被背书人,留给最后承兑人去填写,这样,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出现票据纠纷,追索时会发生困难,因此,大家在转让时,最好把被背书人填上,免得给公司带来麻烦。

  注意在书写背书时,先把被背书人按斜右对角线写在一张纸上,(从最后一个往前写,一个一个地写,这样就不会出错)。背书一但出错,就会带来很大麻烦,又要给银行写证明,又要到对方单位去盖章。

  粘单,银行里一般有现成的粘单提供,可以复印,也可以自制。粘单一般与票据一样大小,一张粘单都是两栏。粘单与粘单之间,粘单与票据之间要盖齐缝章(即印鉴章)。粘单上的盖章应为下一家(右边)被背书人的盖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